检议第二十条最新资讯,两高:依法严惩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犯罪 无国籍之分(cctv.com)海关根据审核情况,自初审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签发《检疫许可证》或者《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》。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,经海关总署负责人批准,可以延长十日,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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